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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召开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会议
时间:2010-03-04 11:36:03 | 浏览:250

  (通讯员:王常青)按照宝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宝安区卫生局的通知要求,2010年2月25日下午,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在院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会议。会议由刘晋洪院长主持,院领导班子成员、全体党员和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。

  会上,曾建平书记传达了省委加强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认真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(以下简称《准则》)。

  刘晋洪院长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明确提出了六点要求:一是充分认识《准则》和贺国强同志讲话精神的重要性,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改进工作。二是全面把握《准则》的精神和内容,熟记熟背《准则》第一章八大禁止52个不准的有关规定。三是把《准则》与医院各项工作结合起来,推动医院工作再上新台阶。加强纪检工作,定期召开纪检工作专题会,并督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。四是院班子成员、全体党员和中层干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完善机制,认真执行院务公开制度。今年成立全院职工代表大会,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。五是加强制度化建设,重新规范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,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、按制度办事和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。实行重大事项民主议事规则。六是要求全体党员、中层干部每人写一份学习贯彻《准则》的心得体会。在工作中,党员、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,规范行为,明确办事程序,树立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。

  最后,刘院长强调,一年之计在于春,希望全体党员和中层干部振奋精神,扎实工作,遵守纪律,规范行为,要有事业心、责任心,全面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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